各县区、开发区语委、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市语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在全区开展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桂教语工〔2017〕14号)精神,为了做好今年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9月11日至17日。
二、活动主题
今年推普周的活动主题是“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活动内容
(一)推普周期间,南宁市语委办将组织语委干部到县区、乡镇发放推普周宣传资料,将联合马山县等县区语委到农村社区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继续组织“推普农村行”等活动,进一步增强推普周活动的社会效果。
(二)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应结合本届推普周主题,围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优秀革命传统,进一步加大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书写、讲解等相关活动。
(三)各语委成员单位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实践活动,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引领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增强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意识。
(四)各级新闻媒体部门要认真做好推普公益广告的刊播工作,营造好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宣传和舆论氛围。各级语委成员单位和各行业系统也可自行设计和制作形式多样的推普周宣传品,增强推普周活动的宣传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今年是推普周活动举办20周年,也是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开局之年,又适逢“八一”南昌起义、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中华民族全面抗战爆发(七·七事变)80周年。各单位要紧扣主题,围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优秀革命传统,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积极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书写、讲解等相关活动。
(二)要增强效应。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改革创新,多渠道、多方位、多形式开展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增强推普周活动的社会效应。
(三)要城乡协调。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的“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目标,坚持共享发展,在进一步夯实城市推普工作基础的同时,将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和精准扶贫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农村、边远、民族地区推普工作力度,将推普宣传向乡镇和基层辐射,拓宽覆盖面,扩大影响力。
(四)要提升能力。各学校要发挥主阵地作用,将依法推广普通话的内容融入到日常的教学之中,做好校园推普宣传,积极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将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提升师生员工素质的重要内容。
(五)要厉行节约。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绿色发展,厉行节约,因地制宜,节俭、高效地举办各项推普活动。
五、其他事宜
(一)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订推普周的活动方案,并于2017年8月28日前报送南宁市语委办。
(二)请各单位在本届推普周活动结束后,将本届推普周活动总结材料(纸质文稿及电子版)及相关照片资料(照片不要放在word文档)于2017年9月30日前报送南宁市语委办。
联系人:卫堃,电话:0771—2636129。地址:南宁市金洲路22号(365bet官方717室),邮编:530021,电子邮箱:yw2636129@163.com。
南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7年8月11日